做實體店,如何去設計銷售人員的薪資,那銷售員他是喜歡這種高底薪低提成。因為生活要有保障,老板是喜歡低底薪高提成,因為你要有業(yè)績,那么如何去設置薪資,既能夠容易遭到銷售人員,又能夠讓銷售更有激勵呢,做減法。
假如你的新的方案是3000的底薪加1000的績效,我再加三個點的提成,別人看到的是4000加3個點的提升,那三個點他是沒有感覺的,這種遞加的薪資方案是沒有優(yōu)勢的。我下面有幾個門店,我是這么做的,我預估10萬的業(yè)績是要要的,那超過10萬的部分提成放到了四個點,我直接的看7000的工資加提成,沒有完成十萬業(yè)績的,以遞減的方式減去提成的基礎,沒有完成績效的考核的,我也是以遞減的方式,從損失效益的角度上說,一個人借1000塊錢的筷子和丟1000塊錢的痛苦,哪一個更大一些,是三倍以上,也就是你丟1000塊錢的痛苦,至少要減3000塊錢的快樂才能夠持平。所以遞加的那種方式,無論你怎么去發(fā)工資,員工都會覺得少,高興不起來,那遞減的方式會讓員工心痛。所以只有通過完成業(yè)績贏得保障,你認為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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